作为教师,需要有约束感,这是衡量一位教师成熟度的重要标志。——中国特级教师 嵇明海
"约束"和"约束感"虽仅一字之差,却有着根本的差别。学校分给每位青年教师一本书,这叫"得到";如果学校组织青年教师开展比赛,你在比赛中获胜,校方奖励给获胜者一本书,这个"得到"的背后还蕴藏着一种积极的情感,这就是"得到感"。一个经常感觉被约束的人,心里一定觉得不自在,甚至痛苦;一个拥有约束感的人,面对一些必须要约束的事,根本没有这种消极的情结,因为,这完全出自他内心的做人准则和道德价值,他的内心是安定的,祥和的。约束来自于外界;约束感存在于内心。
一个人有了约束感,就知道这个社会上哪些事现在还不能做,什么时候做才行;哪些事不想做,但还是要去做好;哪些事是有意义的,需要争取,哪些事是没意义的,需要拒绝;哪些话不说不要紧,哪些话该在哪个场合说,哪些话不该在哪个场合说,哪些话需要通过什么途径去说……一个真正走向成熟的教师必须是有强烈"约束感"的教师,既要在工作中保存自己,又要在工作中保持自己,成为一位受学校和学生欢迎的教师。
作为教师,需要这种约束感。青年教师一旦有了放任的、不加约束的"自由"思想,就会有放任的、不加约束的"自由"行为,最常见的"自由"行为就是对学生进行体罚、变相体罚和精神虐待,这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,甚至是触犯法律的行为。
作为教师,需要培养和训练自己的约束感。青年教师如果不注意训练自己的约束感,就会在激情和愤怒之下,做出不该做的事来。作为教师,我们的责任是"教书育人"。因此,我们必须怀有"大爱"之心,以善念和责任心为伍,提升法律视野,增强法律意识,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教育教学的工作中去同时不断约束自己的行为,帮助自己朝着一个有纪律性、有责任心、有事业心的"人"的方向发展。
有约束感的教师,其前提是尊重学生,这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。只有教师真正尊重学生,才能培养学生尊重他人的意识和能力,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。 |